自贡燎原彩灯制作有限公司,植根于素有“南国灯城”美誉的四川自贡,依托自贡千年彩灯非遗文化底蕴,结合现代艺术审美与光影技术,经过十余年稳步发展,持续开展彩灯设计、制作、展出的相关工作。公司为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自贡彩灯协会成员单位,持有城市亮化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独立开展各类彩灯工程、亮化工程的整体工作,具备彩灯文化项目运营条件。

公司业务涵盖各类节庆灯会、元宵花灯展、主题灯光节、城市夜景亮化工程、户外灯光秀、节庆巡游彩车、景区景观灯光装置、仿真恐龙造型制作等内容。服务场景包含文旅景区、城市庙会、商业综合体、市政节庆活动、主题乐园、文旅特色小镇等,可提供从前期文化创意构思、整体方案规划、效果图设计,到中期工厂制作、现场搭建安装、灯光调试,再到后期现场维护、设备检修、活动结束拆解清运的全链条配套服务,可匹配客户各类灯光场景打造相关需求。

燎原彩灯抱以真诚的态度与各界朋友广泛合作,互利互惠。以为客户提供可靠服务为己任,诚愿为各地、各方、各界提供富有创意的艺术工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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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藏日喀则主题花灯展采购公告(图)

燎原彩灯  2019/09/24

2019西藏日喀则主题花灯展采购公告(图)

西藏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礼赞新中国 幸福日喀则”主题花灯展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高限价                                                        1.1.标包划分及采购内容: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礼赞新中国 幸福日喀则”主题灯展项目。(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2.交货地点:日喀则

1.3.质量要求:合格 

1.4.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1.5. 采购人*高限价:1870700.00(报价单位不得超过此*高限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六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的相关票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声明)。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有本次招标内容。

2.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截图;

2.4近三年有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于2019 9 17日至2019 9 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12:30,下午15:3017:30前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胶装成册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企业为报名经办人购买近六个月以上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 9 26 15 30 分,地点为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丁玉鹏 185891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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